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信息化建设项目-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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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两房”信息化建设项目-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CZB2022-GK-113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两房”信息化建设项目-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9.849289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子证据及快检室分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171-1 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 21 楼 2.方式:现场购买 3.售价:每套 600 元/ 项目 (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 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171-1 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 2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 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171-1 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 21 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一路与沈家桥二路西南角
联 系 人:柴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171-1 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 21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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