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地块香川路、翠汇道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天津
-南开区
中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PYGP-2022-ZC-0177 (招标文件编号:PYGP-2022-ZC-017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香川路、翠汇道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18-A号厂房三层西半侧-B区
中标(成交)金额:2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香川路、翠汇道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香川路、翠汇道。(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保密要求:中标人须对成果文件及形成成果文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调查数据进行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须就保密事项和保密事宜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 ①中标人应于采购人下达任务需求单后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采购人将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提交审查,如有修改,中标人应按照审查意见于10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②中标人应随项目进度在项目开工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作,并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送审稿),采购人将上述资料送审稿提交审查,如有修改,中标人应按照审查意见于10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质量标准:中标人须对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阎磊,田振鹏,刘志霞,耿婷婷,万晓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6-1601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应老师 需解锁-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老师
电 话: 需解锁-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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