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1汉冢乡万庄村大型农机具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2-31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1汉冢乡万庄村大型农机具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31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招标内容: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1汉冢乡万庄村大型农机具购置(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01 | 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南阳市312国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 993,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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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陶炜、宋文建、刘兴涛、黄国勤、谢非(业主评委)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收费金额:15,0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汉冢街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两相路瑞金府邸一号楼1903室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