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15 至 2022-11-21 |  | 撰写单位: |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高秀飞 |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200-018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介于铁岭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服务,现做如下变更: 1、原开标时间2022 年12月6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3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6日 09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40338647@qq.com)并电话确认024-72275525高女士/何女士: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辽宁省内48小时核酸证明,外省来铁人员持3天3检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具体以铁岭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联系方式: 024-7989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市 联系方式: 024-7227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何女士 电;话: 024-72275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