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
辽宁
-本溪市
项目概况
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华厦花园商铺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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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
最高限价: 6 90 元/吨( 含包括药剂费、运输费、税金、检斤费、出厂检验费、装卸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此价格1年内不变;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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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GB15892-2020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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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用聚铝建议年采购数量1920吨,泥用聚铝建议年采购数量1960吨,合计3880吨。采用综合评标采购,根据投标价、(厂试)万吨水耗药量(水用聚铝万吨水药耗量招标限值低于210公斤/万吨水)、处理水量、药剂指标、总磷有效去除率核算综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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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现场厂试水用聚合氯化铝总磷去除率满足出厂水要求,总磷指标检测点为:加药前二沉池出水与加药后污水厂总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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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达到GB15892-2020国家技术标准,每批次药剂提供招标方要求的及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检验单,药剂到厂后招标方检测,如指标低于检验单标准,重金属超标或检出国标以外的有毒有害物质等,无条件退换货或不予付款,并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清退供应商库今后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聚合氯化铝采购活动。若因此造成生产影响,将追究责任。试用的药剂应与供货的药剂质量一致,除质量符合GB15892-2020外,外观颜色要求:淡黄色、比重符合标准;
5、GB15892-2020质量指标如下:
名 称 | 质量指标 | 数量 |
液体聚合氯化铝(工业级) | 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 ≥ 10.0 盐基度/% 45.0~90.0 密度(20℃)/(g/cm3) ≥1.12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0.2 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1 铅(Pb)的质量分数/% ≤0.0005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1 汞(Hg)的质量分数/% ≤0.00001 铬(Cr)的质量分数/% ≤0.0005 | 3880吨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6、根据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药剂储槽存放量(水用储槽100立方、泥用储槽50立方)及日常使用量(水用最大量10吨、泥用最大量10吨)核算,供应方具备每3天供货60吨的能力;
7、运输方式:中标人必须安排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送货,具有专用的运输罐装车,需配自带泵,并负责将货物输送至储槽,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中标人若在卸货过程中发生对招标人财产造成损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方具备最少储存400吨成品聚合氯化铝的能力;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经招标人确认货物数量,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厂家随货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保证)书、液体聚合氯化铝检测报告;
10、招标人对投标商品有权进行抽检,采样送至由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氧化铝、盐基度和重金属等项目,检测费用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一经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有权对中标人处罚;
11、售后服务:聚合氯化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时,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并能够快速处理问题;
12、各投标单位可提前到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取水样进行小试。并进行厂试,厂试时间为3天,各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桶、自行计量,得到数据双方保留,作为日后评标的一项依据。 试药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1+1+1),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中标人出售药剂质量合格、服务优良,经双方协商,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合氯化铝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一个生产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销售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授权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污水处理生产药剂供销能力,须有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及2021年财务报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单位完税证明和相关人员社保明细。(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近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8)有检验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检验能力,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厦花园商铺6#-1)
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的原件(主题注明: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投标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并电话()确认,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送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厦花园商铺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林家崴子
联系方式:王家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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