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储蓄所装修工程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储蓄所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012017GCZB6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储蓄所装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百分之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储蓄所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第五储蓄所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质保期:1年
工期:90日历日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防二级及以上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 8 年 1 月 4 日至 201 8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30 分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保定市莲池南大街 122号107室 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防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 类、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8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 保定市莲池南大街 122号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清苑区 光明东街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马喜增
电 话: 0312- 809200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 84 号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崔建宁、冯硕
电 话: 0312-5075572
传 真: 0312-507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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