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用房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巴音郭楞州
项目概况
和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用房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XZFCG(GK)2022-005号
项目名称: 和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用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用房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新建管理用房(打包箱)326套,每套含独立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等;2.新建管理用房(折叠活动房)591套,每套含独立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等;;(详见采购人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分标 1,合同签订后15天交货并验收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 。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上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相应经营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中小企业申明函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可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和静县阿尔夏特西路47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和静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和静县阿尔夏特西路47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敖云格日勒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