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
-黄石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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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年度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 (EPC)/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202211GT-01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 (EPC)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420281-04-01-2192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沼山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冶市 建设规模:总面积5954.4403公顷(8.9317万亩)。黄石临空区中心客运站工程项目和大冶市城东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整体建安工程合同额约215800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勘察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 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 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釆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 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全域国土整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建设单位已委托的工程勘察、设计,不 属于此次招标范围,但计入工程招标造价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30 合同估算价:2158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3)其他专业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 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 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施工单位1家,勘察设计单位1家或2家),联合体牵头人 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 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 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平台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链接处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釆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无须到大冶市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 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 易平台”-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 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 一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一上传相关资料一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 定一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一招标文件一缴纳投标保 证金(如有要求)一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 标大厅” 一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一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信息、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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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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