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林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
业主单位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委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林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1202200030F001001
标段(包)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林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开标时间: 2022-11-28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总 分: | 84.37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下浮40%;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方式进行计价,计量原则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按当期造价信息及市场地方行情进行计价,下浮4%。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樊勇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1060803293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云金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51.9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下浮40%;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方式进行计价,计量原则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按当期造价信息及市场地方行情进行计价,下浮4%。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蒋兴伦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7141522525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42.84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下浮40%;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方式进行计价,计量原则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按当期造价信息及市场地方行情进行计价,下浮4%。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何宇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1080904830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 | 
公 示 期: 2022-11-29至2022-12-0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义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859-334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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