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沧州市
项目概况
按照市局印发我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企业排污特征开展监督性监测,掌握其污染物排放现状,科学对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生态环境部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北省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菜单,进行交易文件操作。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2年11月04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ZH2022ZCFW1011
项目名称: 青县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90000
采购需求: 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稳定持续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采取行政措施,保证我县污染物不断下降,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同时将监测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系统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至12,下午12至24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菜单,进行交易文件操作。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4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河北省服务平台)的指定位置。
五、 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04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服务平台。线下开标地点为青县中心开标二室,供应商无需到场。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八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青县分局(本级)
地 址: 青县振兴路2号青县文化艺术中心5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5号1幢1单元6层601号(金港国际商务中心C座东厅6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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