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双排载货汽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大庆市
项目概况
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国省干线)双排载货汽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G2022-019
项目名称: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国省干线)双排载货汽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国省干线)采购1台双排载货汽车,具体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直接提供货物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评审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投标人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3)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参会时提供)。如参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至 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阅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获取,不再受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原国省干线)
地址:林甸县东南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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