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公安局重义町派出所项目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项目编号:YCZBXT2017-59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平乡县公安局、平乡县公安局重义町派出所项目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已由平乡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5】96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93万其中中央投资80万,省配套资金13万,其余申请县财政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节固乡规划区平任线豆庄段东侧,平乡县节固乡政府北邻。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8.6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 合同估算价:930450.94元。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hebgc.com)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晓红 联系电话:0319-7860910
4.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1.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08时30 分至2017年05月 19日17时30 分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孙永杰(建设单位代表)、曹素芳、赵素林、李静。其中曹素芳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乡县公安局
地 址:平乡县县城
联 系 人:孙永杰
电 话:1383193196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699号
联 系 人:曹素芳
电 话:0319-731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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