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项目概况
农机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农机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农机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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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其它评标因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依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其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和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位置; 本项目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102
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102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1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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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川县上秃亥乡人民政府
地址:武川县上秃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