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指挥中心系统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5222022000032
二、项目名称:检察指挥中心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3号 | 9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本次建设的高仿真指挥中心系统,包括视频会商软硬件设备、家具和会场装修,系统建设完成后满足以下功能: 1、与最高检高仿真、省检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高仿真系统无缝数字对接,完成远程视频案件会商等应用。 2、可用于指挥决策、业务培训、案件研讨等。 3、共享平台可将各类信息资源如:驻监驻所、大楼安保视频监控、公益诉讼等资源进行整合,可在平台上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 (1)本项目建设属于“交钥匙”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整套系统建设,包含系统设计、软硬件安装、装修工程建设、系统整体调试、验收等工作,确保整个项目按要求顺利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 (2)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除投标报价外的任何费用。在运输保管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3)售后服务:本项目自履约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含零部件更换)全部免费,中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充分准备备品、配件,及时提供维护服务。 (4)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9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永文 、 苟向松 、 黄韬(采购人代表) 、 王水泉 、 赵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4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300号
联系方式: 5263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3栋3楼31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凌涛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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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指挥中心系统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208110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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