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车间屋顶改造工程
河北
-衡水市
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车间屋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车间屋顶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车间原有屋顶拆除、顶棚新建、安装工程。
2.2 、工程地址: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2.3 、工期: 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注: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周六不休息),持上述材料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平原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285 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电 话: 0318-2379063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联 系 人:张志松
电 话: 0318-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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