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2022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乐山市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28
二、项目名称:2022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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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苗苗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文昌宫南巷336号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蓝天幼儿园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春华路南段710号 | 300,000.00元 |
需解锁 | 乐山市市中区徐里街63-93(单号) | 22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阳光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徐里街15号 | 97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启明星幼儿园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翰林路837号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世纪英才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居竹街189号 | 37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元龙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666号1幢2楼1号 | 30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岷河幼儿园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 712,5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小博士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39号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大风车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百嘉巷168-11号 | 52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贝贝家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中段888号 | 337,5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新芽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办事处任家坝村472号 | 225,000.00元 |
需解锁 |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408号2幢 | 22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544号 | 1,12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大田花花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大田社区6组 | 525,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金蓓蕾幼儿园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456号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茂芽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126号 | 60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花儿朵朵幼儿园 | 乐山市人民北路439号 | 30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雅思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298号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星之源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茶坊社区 | 450,0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贝贝家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街道大田社区3组 | 562,5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斑竹湾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斑竹湾村2组 | 187,5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小树苗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小树苗幼儿园 | 262,500.00元 |
乐山市市中区嘉乐幼儿园 |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136号 | 37,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二次)):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苗苗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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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嘉州蓝天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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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00,000.00 |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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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22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阳光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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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97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启明星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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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世纪英才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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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7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元龙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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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0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岷河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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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712,5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小博士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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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大风车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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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52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贝贝家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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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37,5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新芽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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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225,000.00 |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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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22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白燕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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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1,12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大田花花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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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525,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金蓓蕾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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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茂芽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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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60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花儿朵朵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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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0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雅思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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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星之源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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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450,0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贝贝家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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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562,5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斑竹湾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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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187,5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小树苗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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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262,500.00 |
服务类(乐山市市中区嘉乐幼儿园)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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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服务 | 教育服务 |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号)和《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采购人(市中区教育局,下同)使用财政资金向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市中区城区民办幼儿园购买为适龄儿童提供3年期限(2022年起小班入园至2025年大班毕业)的学前教育学位,作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学位的补充,拟确定一批合作主体,共计购买不超过8400个学位(每学期1400个)。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及其指定的市中区公办幼儿园与中标民办幼儿园(下称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办学协议(见下)。采购人向中标民办幼儿园支付的政府补贴(运行经费)用于中标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户外活动场地的租赁费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的工资。中标民办幼儿园将承接的学前教育学位办为公办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中标承接主体向采购人报送享受购买学位运行经费补贴的幼儿花名册。(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承接主体的花名册后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承接主体进行核实。(3)采购人按核实人数和标准及时划拨购买学位的运行经费补贴。 | 37,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琪瑗(采购人代表) 、 贺秀琼 、 吴湄林 、 罗幼君(采购人代表) 、 张舸 、 唐前军 、 范永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二次)):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3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 其他事宜咨询: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文件、质疑等咨询李先生
电话: 需解锁
乐山市市中区服务中心(需解锁)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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