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山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泰山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从中国山东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11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202000127 项目名称:泰山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0.97万元 最高限价:360.97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泰山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0.9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上线试运行,系统进行1个月的试运行,系统运行稳定,由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运维服务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从中国山东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3.方式: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注: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芹芹,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区委院内 联系方式:8228156(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泰山大街566号万达广场3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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