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环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和采购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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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GCGZ-2022-083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环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和采购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7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2.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GCGZ-2022-083-1 | 需解锁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51号 | 7,83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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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组长:谢红杰 成员:江小燕 李扬 刘效东 方方(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在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协商收取。收费金额:100,0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全国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平台(河南省.固始县)》——“质疑投诉模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质疑投诉平台相关流程规范进行质疑,同时也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地址:固始县蓼北路西段联系人:阮星星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蓼城广场11楼联系人:王欢联系方式:需解锁.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欢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