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亳州市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一、项目编号:
BZSJ2022CG273
二、项目名称:
2022 年亳州市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 号
成交单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 ¥ 71598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购车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车牌识别摄像(含镜头、护罩)) 规格型号: DS-TCG205-E 数量: 6 台 单价: 4500.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周光娇、任杰、张跃武、王振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2 年 11 月 22 日
3. 开标日期: 2022 年 12 月 7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
5. 业绩:
6. 信誉(荣誉获奖):
7. 项目负责人: /
8.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 1289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亳州市中心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 F403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
1. 磋商文件
2. 业绩、信誉、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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