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应急处理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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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2-24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应急处理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1日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5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范围:日产水量不小于200吨。产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详见采购需求)排放标准;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无回灌;
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240日历天,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需解锁 | / | 398.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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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张溃珍、樊红军、马红艳、李石国、汪道坤(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5000元。收费金额:65,0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清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地址: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坑李家村西北500米处联系人:高志伟联系方式:需解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濮上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安康苑南区联系人:卢文硕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文硕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