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岭林区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子午岭林区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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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是否重大项目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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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竞价开始时间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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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午岭林区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001 | GSXC20221208-ZWLFYW | 服务类 | 2975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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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受子午岭林区法院的委托,对子午岭林区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被邀请企业,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 :GSXC20221208-ZWLFYW
二、项目内容: 采购物业服务机构1家(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三、预算金额 : 29.75万元
四、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五、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2年12月9日 16 时 0 0分至2022年12月 10 日18时00分登录 甘肃省 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 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0 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2年12月 11 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 11 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
4.本次竞价各投标企业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甘肃省 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级平台)”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企业,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企业,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子午岭林区法院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1号楼4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
电 话:
2022年12月9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3025)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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