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营运公交车和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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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就其 采购人2023-2025年度营运公交车和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营运公交车和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2.采购需求:投保范围
(1)1966辆公交车辆投保交强险,保费预估约461.59万元。
(2)每车每年600元保费的承运人责任险,保费预估约117.96万元。
承运人责任险基础方案
保险责任 | 保费:600元每车每年 | ||
保额 | |||
每车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每车累计赔偿限额 | 120万/240万 |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率 | 200元/15% | ||
每人赔偿限额 | 乘客 | 乘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伤残赔付明确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21万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8万 | ||
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 130元/天(免赔3天) | ||
司乘人员 | 司乘人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30万 | |
司乘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限额 | 8万 | ||
司乘人员住院补贴 | 130元/天(免赔3天) | ||
二次治疗费用 | 审定金额90%,最高8000元 |
(3)28条重点线路(含4条对开线路)涉及的319辆公交车购买保额150万元的三者险,保费预估约159.5万元。
(4)40辆公务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元的三者险和车损险),保费预估约16.1万元。
3.本项目分为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E标段、F标段、G标段共计7个标段,分别对应一、二、三、四、五、六分公司和包车公司(含集团公务用车)的所属车辆,具体车辆数以当年发生量为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加所有标段,最多可以兼中两个标段,评审时按A包→G包的顺序进行评审。 投标人需要根据所投标段分别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如不按照要求制作提交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各标段投标人根据各标段投保车辆数量,按照各投标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注:投保车辆数量请参考下列表格,下列表格中价格仅为预估价格)
各标段投保车辆情况(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单位:万元 | |||||||
项目 标段 | 单位 名称 | 车辆总数 (辆) | 交强险 保费 | 承运人600元/车/年 | 150万三者险 车辆数 | 150万三者险保费 | 合计保费 |
A标段 | 一分公司 | 327 | 76.39 | 19.62 | 67 | 33.5 | 129.51 |
B标段 | 二分公司 | 357 | 83.08 | 21.42 | 58 | 29 | 133.5 |
C标段 | 三分公司 | 348 | 81.89 | 20.88 | 52 | 26 | 128.77 |
D标段 | 四分公司 | 366 | 84.32 | 21.96 | 58 | 29 | 135.28 |
E标段 | 五分公司 | 222 | 54.12 | 13.32 | 38 | 19 | 86.44 |
F标段 | 六分公司 | 285 | 68.04 | 17.1 | 46 | 23 | 108.14 |
G标段 | 包车公司 | 61 | 13.75 | 3.66 | 0 | 0 | 33.51 |
公务用车 | 40 | 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第三者和车损险),合计16.1万元 |
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确定中标后一次性签订。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 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 月内任意一份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或近一年内新成立公司,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交通强制保险承保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保险行业协会会员证明(扬州市)(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廉洁诚信与社会责任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不同分公司/支公司同时投标,只接受能够出具省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国企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国企采购,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三)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现场勘查: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自行考察
(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报名时间:2022年12年 9 日至2022年12月 16 日(北京时间)每日 9:0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 定代表 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888号碧水栖庭13幢128室一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心网站”、“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 30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30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邗江中路371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
投标文件接收人:
(二)邮寄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 递交 邮寄递交,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邮寄地址:招标代理部(邗江中路371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收件联系人: ,收件联系方式:。
邮件最外层封套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收件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联系方式: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寄件人地址: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联系方式: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30 日上午09:30)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 30 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室(邗江中路371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0514- 82803560
办公地址:(邗江中路371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 其他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105260001000186283
投标保证金金额: A标段:3万元;B标段:3万元;C标段:3万元;D标段:3万元;E标段:1.6万元;F标段:2万元;G标段:0.6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 12 月 30 日 上午 09 : 3 0)到达指定账户,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方式。(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缴纳,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六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心网站”、“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发布的信息。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4、凡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单位承诺书》原件出席,。
5、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防疫告知函》,。
2022年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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