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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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2]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R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39891.63万元,项目是R(或否£)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与琼山大道西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与琼山大道西北侧。拟建设1栋永久性方舱医院、1栋指挥中心和1座污水处理站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 47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36700㎡,地下建筑面积10400㎡。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室内外电力和照明工程、弱电工程、污水处理站、人防工程、土地平整、室外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设计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的相关服务工作;本次招标的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3034017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1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成果工期14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2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 年12月30日 09 时 00 分通过全国平台(海南省?海口市),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12月30日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区块链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海口市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 号)。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口市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会写字楼B栋18层,
电话:
联系人(全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B座12层1206房,
电话:,传真:/
联系人(全称):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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