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广告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福建
-三明市
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广告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429]HLGL[GK]2022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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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350429]HLGL[GK]2022002
二、项目名称: 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广告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 [350429]HLGL[GK]2022002-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需解锁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167号福兴家居物联网展示中心D区50号 | 199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350429]HLGL[GK]2022002-1 包1
需解锁: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0806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南昌局列车和泰宁站灯箱 | 符合标书内所有要求 | 1 | 项 | 符合标书内所有要求 | 199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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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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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代表: | 严晨星 (包1) |
| 评审专家: | 叶茂森,熊玮,郭凌宙,卢新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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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1.5%计取;中标总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服务费不足4000.00元的则按4000.00元收取(不含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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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
** 合同包 [350429]HLGL[GK]2022002-1 包1 : 22968 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 址: 泰宁县尚书街1号 **
**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 需解锁 **
** 地 址: 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丁香新村1栋4单元4楼 **
**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3.项目联系人 **
** 项目联系人: 吴秀华 **
** 电 话: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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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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