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体系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体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电子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9002203802001
项目名称: 新华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体系建设
预算金额: 3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1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建设周期:项目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电子采购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 沧州市新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冀春大厦12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丽叶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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