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佛山市
项目概况
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2022G45
项目名称: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有不少于28%的比例由小微企业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 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官窑派出所
地 址: 狮山镇官窑驿园西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工
电 话: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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