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智慧警局配套设备
山东
-聊城市
开发区智慧警局配套设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人: 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号
联系人: 宋 /吕永伟/赵娟 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处
二、项目名称: 开发区智慧警局配套设备
省网编号: SDGP3702000831
聊城市中心系统内编 号: LCZFCG-2022-1239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万 元 ) | 预算 |
开发区智慧警局配套设备 | 1、 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8.23 | 68.527 |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 采购文件时间: 202 2 年 1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 2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
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中心电子系统( (采购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
注:( 1)供应商务必于开标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完成注册(已注册的,不要求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按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逾期未的视为放弃投标/报价,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公告期限: 202 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19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 2 年 12 月 23 日 09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 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若供应商成交,成交后该供应商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六、 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 点:聊城市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机位一 )
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聊城市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 /吕永伟/赵娟 联系电话: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聊城市网上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平台参与投标,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获取 的 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中心网站首页 右侧 “CA办理须知”,网址链接.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办理咨询电话: ; 移动 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3、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中心网站“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 400-998-0000;;联系人:黄工、张工。
十二、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
2、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3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前登录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4、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标活动并作无效处理。
1) 意向公开: .jsp?colcode=2504&id=326458。
2)采购文件: . ,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获取后正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质疑 受理 单位: 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质疑 受理 单位地址: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电话: / / /
注: 供应商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发布 人:
发布时间: 202 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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