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科技广场科创展厅装饰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扬州市科技广场科创展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采购 公告
受 扬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的委托,就关于 扬州市科技广场科创展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 。
项目概况 扬州市科技广场科创展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市” 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2JSDD033号
2、项目名称: 扬州市科技广场科创展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131 万元。
5、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131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 (原件)
1.2资格声明 (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 )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 9 月 -2022年 11 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1.6供应商提供 2022年 9 月 -2022年 11 月 内任意一份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 (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_3587674.htm;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 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 2022年 9 月 ―2022年 11 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 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 12 月 12 日 至 2022年 12 月 19 日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
方式: 自行磋商文件
售价: 资料费 300元,开标时统一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 76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 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 (一份正本 ,贰 份副本 )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7.3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 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2年 12 月 19 日 17:30。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 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7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地 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 99号江广智慧城北苑3号楼一楼
联 系 人 : 孙 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红旗大街 76号二楼
联 系 人: 王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娟
电 话: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在百度网盘上获取
链接: _nwA?pwd=uter
提取码: u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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