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RCHWZB-2022005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补充购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1 月 5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LRCHWZB-2022005
2.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补充购置)
3.预算金额: 590700 .00元
4.最高限价: 590700 .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补充购置) 采购(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或 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 2 年1月-202 2 年 11 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 9 年-202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起至202 1 年财务审计报告,202 2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至2022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辩,发送到邮箱(,邮件正文内容须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 , 如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正反面 );
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 3 年 1 月 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 开标 二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中国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联系方式:、转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转604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补充购置) | ||
预算金额(万元) | 59.07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59.07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采购内容:2022年应急储备物资(补充购置)采购(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2年1月-2022年1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12-13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1-05 10:00 | 开标时间 | 2023-01-05 1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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