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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更正公告

河北

-

衡水市

发布时间:2020-07-20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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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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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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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 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衡高审投资备字【2019】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建设地点:衡水市高新区冀衡路1898号(河北森特邦化工西邻)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2.8亩,建筑面积为44000平方米,年综合利用工业废盐30万吨。等。服务周期:项目一期签订合同后14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项目二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约定。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的设计规范及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一期即1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装置与30万吨/年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二期即2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装置。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装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危废处置”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资料(提供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14 09:00 至 2020-07-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 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8-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慧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高新区冀衡路1898号南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泰一尚城2号楼
邮编:

0530000

邮编:0530000
联系人:

沈 杰

联系人:米志慧
电话:

0318-2687223

电话:0318-511139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yzb5111396@126.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衡水银行滏阳支行
账号:

.

账号:5060236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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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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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更正公告

原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0000 元。

更正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保证金金额: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

提交银行保函的:

银行保函应由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注:投标人所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以银行格式为准,但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额和投标有效期等。

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账户及截止时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衡水工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附言注明 “ 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

开户名:衡水工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305 0171 8953 0000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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