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药品采购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江门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XCG2022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药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允许供应商对分项报价进行细化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开启)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开启)现场,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html。
(2)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按“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有关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取得投标(响应)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开标(开启)时,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开启)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开启)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 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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