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唐村、北宿镇2022年后唐等5村和太平镇大马厂村采煤塌陷地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招标 公 告
邹城市唐村、北宿镇 2022年后唐等5村和太平镇大马厂村采煤塌陷地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唐村、北宿镇 2022年后唐等5村和太平镇大马厂村采煤塌陷地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邹城市人民政府以《 关于 邹城市唐村、北宿镇 2 022年后唐等5村采煤塌陷地治理 项目立项的批复》 、 《关于 太平镇大马厂村采煤塌陷地治理 项目立项的批复》 ( 邹政土字【 202 2 】 89 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邹城市唐村、北宿镇 2022年后唐等5村和太平镇大马厂村采煤塌陷地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共分为 二 个片区, 具体如下:
片区一: 邹城市唐村 镇后唐村和 北宿镇 东江村、西江村、谷堆村、前万村 5个行政村
片区二:鲍店煤矿采煤塌陷区域,项目区土地涉及太平镇大马厂村、李官桥村 2个行政村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 4527.90 万元 ( 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中介 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 。
2.4计划 工 期: 唐村、北宿镇 2022年后唐等5村 合同签订后 180 个 日 历 天 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 完成 , 施 工 阶 段 165 个 日 历天 内 完成 ; 太平镇大马厂村 合同签订后 30 个 日 历 天 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5 个日历天内 完成 , 施 工 阶 段 25 个 日 历天 内 完成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 二 个片区, 具体如下:
片区一:项目区东至唐村镇后唐村居民点西和铁路;南至 北 宿镇和唐村镇镇界;西至南北向新西外环路;北至北宿镇谷堆 村和前万村农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地形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设施配套工程和其他工程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片区二:项目区北至与兖州区县界、东至白马河、南至大马厂村田间道路、西至鲍店煤矿铁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经理须 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 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2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3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注:(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 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2 年 12 月 16 日 —202 3 年 01 月 06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邹城市网( [] g)公告下方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01 月 06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 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综合交易项目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 开标及评标
6.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6.2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网首页 ——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使用电子系统评标。
7. 关于异议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 10日 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 “综合交易不 见面开标室 ”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综合交易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7.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4投 标 人 未 在 规 定时 间 内 通 过 济 宁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提 出 异 议 的 , 视为 无 异 议 。
7.5 联 系 人 : 卢保国 联 系 电 话 :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邹城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邹 城 市 创 新 创 业 园 5 号 楼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666号
邮 编 : 273500 邮 编 : 273500
联 系 人 : 来部长 联 系 人: 卢保国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10. 重要说明
10.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10.2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网( []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网( [] )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 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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