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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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 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 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2 年 12 月 2 9 日 1 3 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LC202 2 -C-00 1
项目名称: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1 3 000 00.00元);
第一标段 :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650000.00)
第二标段 :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65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工作范围:苏州市范围内行政村,包括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高新区。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和《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实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考核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客观、公正、规范地组织实施每次现场考核、调查问卷、数据上传等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厨余垃圾处置站日常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督查:包括对主要道路沿线、村容村貌、绿化养护、沿线河道、道路保洁、公共设施以及公共厕所相关环境问题进行记录、汇总。将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上传至甲方的信息化平台。
2、考核频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组织对上述所涉及8个区、市的75个镇(街道)进行现场考核(镇、街道数量误差不超过10%)。基于无人机对75个镇(街道)进行遥感测评抽查,每年整体覆盖比例不低于总体数量的20%,且覆盖要求到每个镇(街道)。
3、考核点位数量:每年测评次数不少于2200个行政村(每半年全覆盖一次),每月不少于75个镇(街道),村民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4000份。
4、甲方交办的其他第三方考核任务。
5 .拟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 2 家 。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3 年 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凡参与苏州大市范围内生活垃级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参与各市(区)、街道(镇)的农村垃圾分类考核评价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属于市级测评服务。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 .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 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 2 年 12月 2 3 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申领CA证书
3.1.1办法详见苏州市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需在苏州市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四、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2 月 2 9 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 2 年 1 2 月 2 9 日 1 3 点 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号五楼 苏州市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 1)本次招标项目共两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未按上述要求投标的视为该单位投标无效,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已在先开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 2)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则按照本项目中标原则及该标段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选择下一投标人递补中标,如该标段无递补人,则重新组织招标,且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2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4 、供应商在报名、、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 1)注册咨询:;(2)CA办理及咨询:;(3)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751281184、864274166;(5)金格文档控件技术QQ:3269174593
5、疫情期间特别说明:以最新的防疫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 713号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80号A栋A3口东南角6楼
联系人:、黄悦庭
电 话:( 0512)67639520-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悦庭
电 话: ( 0512)67639520-812
202 2 年 1 2 月 1 6 日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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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 | 苏州市范围内行政村,包括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高新区。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和《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实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考核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客观、公正、规范地组织实施每次现场考核、调查问卷、数据上传等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厨余垃圾处置站日常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督查:包括对主要道路沿线、村容村貌、绿化养护、沿线河道、道路保洁、公共设施以及公共厕所相关环境问题进行记录、汇总。将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上传至甲方的信息化平台。 | 185 | 2022-11 | 是 | 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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