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抗洪抢险装备及物资储备库车辆装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77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抗洪抢险装备及物资储备库车辆装备物资采购项目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2-07-06 | 《河南省》《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中心网》 | 物资储备库小料箱 |
| 2022-07-06 | 《河南省》《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中心网》 | 移动排涝泵拖车(内燃机)、挖掘机运输车、舟(艇)运输车、平板拖车、随车吊运输车A |
| 2022-07-06 | 《河南省》《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中心网》 | 单兵图传、无人机(含照明、喊话、摄像)、无人机(搭载摄像头,含喊话、照明、抛投功能)、无人机套装、六旋翼无人机、三维建模无人机、运动摄像机 |
5、开标日期:
| 标段 | 日期 |
| 物资储备库小料箱 | 2022-07-27 09:00:00 |
| 移动排涝泵拖车(内燃机)、挖掘机运输车、舟(艇)运输车、平板拖车、随车吊运输车A | 2022-07-27 09:00:00 |
| 单兵图传、无人机(含照明、喊话、摄像)、无人机(搭载摄像头,含喊话、照明、抛投功能)、无人机套装、六旋翼无人机、三维建模无人机、运动摄像机 | 2022-07-27 09:00:00 |
二、废标(终止)原因第28包: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废标;第30包: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第41包:河南广瀚云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九之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相同的品牌核心产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三、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郑大工学院院内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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