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
-泰安市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2020001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内容为:一是建设储备项目库,保证“重点项目”顺利运行,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效率,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数据更新机制,保证数据的现势性和有效性。二是建设“重点项目”专班信息录入平台,为专班人员提供项目基本信息录入与展示、专班会议信息登记功能,便于专班人员管理以及查看“重点项目”,实现项目信息、进展流程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录入工作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以规范的办理流程和简便的操作,提高专班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三是建设“重点项目”专班管理平台,提供组织架构管理、周通报、待办消息推送、问题申报、统计分析等服务,通过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管理运行体系,从多角度确保项目进展的稳定,为项目进行中各流程节点提供支撑。四是建设网厅申报平台,面向企业以及责任部门,为企业提供项目进度展示、项目问题申报、项目“好差评”功能,为责任部门提供项目信息录入、项目进度展示以及问题申报功能。为企业和责任单位提供一个便于交流反馈的统一平台,进一步为“重点项目”的推进提供保障。五是建设移动“重点项目”APP,便于对“重点项目”项目基本信息、进展信息等进行查看批示,对投资项目统计数据进行展示,提供预警信息提醒,“重点项目”项目落实情况实时查看等功能。六是完成系统对接与整合,包括与现有工改系统对接,获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与运营商短信网关对接,实现待办、预警信息的自动发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泰安市级开发的绿卡项目平台由开发建设,为保证政务服务的工作效率和连续性,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确保数据前后标准化、规范化、一致性、连续性,实现应用子系统之间无缝集成,数据流转顺畅,后期维护便利,切实减少后期维修维护成本,降低搬运及集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经专家论证,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确认采购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三、公示期限: 2022年7月29日 至 2022年8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4.1、采购文件获取4.1.1.时间:2022年07月29日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1.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领取采购文件。4.1.3方式: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网”→“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注册通道”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1.4售价:0元4.2、响应文件提交4.2.1.截止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4.2.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平台”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4.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注:本工程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投标单位参阅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心查看。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4.3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4.4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中心网。4.5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联系地址:(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联系方式:(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肥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肥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联 系 人:亓老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县(区)新城办事处福祥家园号沿街楼12层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