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乐县产业集聚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濮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乐县产业集聚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二次)
二、采购编号: 2022-11-2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乐县产业集聚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二次) 工程建设投资最高投标限价为 26648.76万元(含工程费用2259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5.54万元,基本预备费1624.72万元,建设期利息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7.41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建设内容):(1)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万吨/天,包括厂区外3KM的管网。不包括污水厂污泥、浮渣等固废最终处置,。
( 2)新建给水厂,设计规模为3万吨/天,包括取水口1KM管网和配水管网2KM,合计3KM管网。不包括污泥等固废最终处置,。
2、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按照95%和5%比例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责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建设期及特许经营年限:建设期:18个月;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
6.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经查询有以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給水排水)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联合体要求: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八、获取 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平台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平台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联系电话:;河南省郑州市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 3 年 1 月 10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中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 3 年 1 月 10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中心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平台(注:使用IE 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 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市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乐县光明路 275 号
联系人:李锦帅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郑州市区绿地新都会 C座1804室
联系人 :侯杰
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2年 1 2 月 20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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