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2022GC040
项目名称: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8,21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88,21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8,212.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须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联石湾船闸安全隐患整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4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邮政大院二楼(营业厅背面)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邮政大院二楼(营业厅背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
(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邮政大院二楼(营业厅背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日锋
电 话:
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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