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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

南阳市

发布时间:2022-12-2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方城县顺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方城县顺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 JZ-G-20221222-056

2.3 建设内容: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2.4 建设地点:方城县。

2.5 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 45 日历天 / 标段。

2.7 招标范围: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标段

第 1 标段:方城县潘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配套附属、零星工程)安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须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 、须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按成立之日计);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供应商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6 、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 )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7 、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 、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注: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 同时公示中标人 主体 库信息( .aspx ),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缴纳

4. 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 ,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中心网站“资料”处《方城县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 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中心网站“资料”处《 CA 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8:00 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7:00 。投标企业即可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 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时间或未按规定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 元)

4.6.3 采用银行转账:

( 1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 13 日上午 09:00 (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中心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 3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 .jhtml )。

( 4 )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 6 )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方城县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 7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 320513400012

4.6.4 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 1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 主体 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 -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 - “会员操作手册”。

( 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 保证金免缴

注: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 2020 】 3 号)、《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 2021 】 2 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宛建市〔 2021 〕 6 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人助万企”惠企重点措施》(宛建【 2021 】 115 号)等文件规定,即日起,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系统直接认定。

4.6.6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 2021 】 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 40 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全国平台(河南省·方城县)》( )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方城县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监督部门: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76206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育才路 215 号

电 话:

招标人:方城县顺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方城县 66 号

联系人 : 杨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南阳市长安一号写字楼 C 座 4 楼

联系人:娄元才

电话: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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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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