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汕头市
项目概况
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X-DL-汕头[2022-071]
项目名称: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咨询、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50,000.00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2022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指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另一方为测绘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至 2022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北区2栋11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北区2栋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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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夫龙
电 话:
202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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