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云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江西
-萍乡市
莲花县 云溪河(浯一段)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莲花县 云溪河(浯一段)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 已由 莲发改农经字 [20 2 1 ] 40 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莲花县 升坊镇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 助资金 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投资: 本项目投资约 2360.25 万 元 ;
2.2 建设地点 : 莲花县 升坊镇浯一村 ;
2.3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位于莲花县 升坊镇浯一村,建设河道截污截流管网 6.4公里,清除河道垃圾,淤泥9.9万吨,建设生态沟渠8.7公里,生态隔离带0.1平方公里,人工湿地氧化塘0.04平方公里,生态护岸6.2公里,护栏工程5.3公里,生态步道6.3公里。
2.4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拟安排 180 日历天 ,2 0 2 3 年 01 月 1 5 日 开 始动工建设,至 202 3 年 7 月 15 日结束。
2. 5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2015 年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或提供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须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证书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4 具有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有效上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有效上岗证书证件原件】
3.5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1 9 年、 20 20 年、 20 21 年)财务审计报告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对外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处罚期内;
3.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 2017 】 14 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 2 年12月 23 日起至 202 3 年 01 月 09 日止 登录江西省公共资交易源招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3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莲花县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工程采用纸质化评标。
7. 有关说明
7.1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公司参保人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社保证明文件)。
7.2 、 投标人母公司和其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 网 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有关补充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 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莲花县 升坊镇 人民政府
地址: 莲花县 升坊镇
联系人: 刘小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莲花县琴亭镇滨河路
联系人: **** 电话:18 979998333
监督机构: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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