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十五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峰审批投资[2022]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十五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温州步行街升级改造工程、鼓山街鼓山街市政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二矿西大沟河底排水管线改造治理工程、滏北渠输水砖沟抢修清淤治理工程、轻工街零星拆建工程、滏阳河西路排水明渠改造工程、彭常大街与彭新路以北沥青砼面层升级改造、太行西路沥青砼面层升级改造、太行东路零星拆建工程、响堂大道零星拆建工程、美雅小区雨水泵站零星工程、美雅小区地道桥、北留旺桥、天鹅桥、太行东路区标油漆及墙面粉刷项目工程、玉皇阁路路堤边坡抢修工程的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23 00:00:00 至 2022-12-2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邯郸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43住建大厦4楼417室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华信路16号佳地花园小区办公楼2层20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锐杰 | 联系人: | 韩彦辉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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