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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镇江市
受扬中市通达商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达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通达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DC-(2022)第1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扬中市通达商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前进北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中电大道29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通达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 1 月4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2022)字第18号;
2、项目名称:通达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2.6万元
4、最高限价: 2.6万元
5、服务范围:扬中通达商厦门前广场,面积为1000平方米,现有停车位28个。
6、服务内容:停车场日常管养、设备维护保养、秩序管理、卫生保洁
7、服务期:2年
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参照执行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本项目为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浏览器打开中国政府采购。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登记, 未带上述资料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②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 (正常工作时间)。
③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④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
⑤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支持现金、微信转账,如汇款至我公司账户上需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长江支行
账 号:1104048709200137074
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⑦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4:00--14:30 时
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14:30 时
3、开标地点: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扬中市通达商业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前进北路51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0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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