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锦州烈士陵园冷热双储项目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
-锦州市
(解放锦州烈士陵园冷热双储项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700-069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解放锦州烈士陵园冷热双储项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鉴于目前疫情影响,更改开启方式。
六、开启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现场递交或网络开标)
若因疫情原因供应商无法参与开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辽宁,同时供应商需将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备份文件(以压缩包加密形式发送)及一致性承诺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邀请未到现场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通过腾讯会议在线观看网络开标活动(参加网络开标请供应商提前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提前调试设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腾讯会议号:715-984-265);
特此说明,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6日 15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报名并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网上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响应业务,供应商在辽宁上自行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沈战役纪念馆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一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晓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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