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标结果公告
浙江
-舟山市
业主单位
项目编号:A3309011000000653
项目名称: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
招标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类别: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中标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价 | 工期 |
A3309011000000653001001 | 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 | 需解锁 | 马越峰 | 2986000.00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8日
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
开评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招标人名称: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 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假、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