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为特殊困难群众缴纳商业保险实施兜底救助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
-长春市
一、项目编号:LY202211-134-1 (招标文件编号:LY202211-134-1)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为特殊困难群众缴纳商业保险实施兜底救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以东、皓月大路以南长春新城吾悦广场项目一期住宅、二期商业第10A-10C、12A、12B、13A、13B、15-18#【幢】0【单元】1330-1334、1345-1350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0.04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长春市绿园区为特殊困难群众缴纳商业保险实施兜底救助项目 | 通过引入保险公司商业运营的方式,从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在三年时间里,每年为长春市绿园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一定额度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按照理赔条款对上述困难群众的医疗和照料护理进行理赔服务。 | 供应商按照救助比例制定理赔方案 | 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 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克、翟玲、温秋明、刘胜男、孟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长春市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媒介上发布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隋首志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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