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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

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2-12-2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

[0]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5727项目名称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标段编号E32030103001;标段名称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2月9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已由 徐州市经济发展局贾经发复【202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塔山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塔山镇张场村 前场自然村 。

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952平方米。集中居住宅楼,共426户。室外水、电、燃气、通信、网络等管网工程。生活用水及雨水的排水工程。生活小区的绿化、道路的硬化、照明的亮化等室外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6260.84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发包人的交付标准和具体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网、道路、配电室及大门等)、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主体基础工程设计图纸内-1m至±0.00m范围内的基础施工,因地坪及地质原因导致的基础的变化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土方的开挖回填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房心回填)、主体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主体安装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 除以上所含施工费用外其他费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发包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建设直至综合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且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或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条: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 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业绩 ;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 、 监理业绩 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 ( 或者合同备案表 ) 为准,时间以合同 ( 或者合同备案表 ) 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 、 监理 业绩除外,设计 、 监理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

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2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 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 5 )设计单位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 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 3 年 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徐州市 平台 ( 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塔山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塔山镇张场村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B座1112室

联系人: 张高 电话: 联系人: 张潇 电话:

202 2 年 12 月 29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已由 徐州市经济发展局贾经发复【202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塔山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塔山镇张场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塔山镇张场村 前场自然村 。

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952平方米。集中居住宅楼,共426户。室外水、电、燃气、通信、网络等管网工程。生活用水及雨水的排水工程。生活小区的绿化、道路的硬化、照明的亮化等室外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6260.84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发包人的交付标准和具体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网、道路、配电室及大门等)、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主体基础工程设计图纸内-1m至±0.00m范围内的基础施工,因地坪及地质原因导致的基础的变化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土方的开挖回填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房心回填)、主体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主体安装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 除以上所含施工费用外其他费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发包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建设直至综合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且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或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条: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 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业绩 ;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 、 监理业绩 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 ( 或者合同备案表 ) 为准,时间以合同 ( 或者合同备案表 ) 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 、 监理 业绩除外,设计 、 监理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

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2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 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 5 )设计单位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 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 3 年 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徐州市 平台 ( 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塔山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塔山镇张场村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B座1112室

联系人: 张高 电话: 联系人: 张潇 电话:

202 2 年 12 月 29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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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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