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变更公告
河南
-许昌市
Y2022GZ161 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 Y2022GZ16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二、变更内容
原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内容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3% (百元取整)提交。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中心 账 号: 411025010190014701 注意事项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 1 、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374 — 7608818 ) |
变更为: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1 、基本户转账: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3% (百元取整); 2 、履约保函: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百元取整)。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中心 账 号: 411025010190014701 注意事项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 1 、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管理中心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 0374 — 7608818 ) |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中段路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0374 — 3117600 、
地 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 283 号 18 号 14 层 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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