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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塔城地区
项目概况
托里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幼儿伙食补助、学生营养餐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51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29日 16: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XDTC20230106-1-2-3
项目名称: 托里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幼儿伙食补助、学生营养餐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8110000
最高限价(元): 2700000,6410000,9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托里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幼儿伙食补助、学生营养餐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三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备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托里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幼儿伙食补助、学生营养餐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二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4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牛奶、酸奶;
备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托里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幼儿伙食补助、学生营养餐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一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新鲜蔬菜、调味品、鸡蛋、水果、干货、剔骨牛肉、羊肉、鸡鸭肉等原辅材料;
备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511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元): 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16: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中心四楼
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16: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 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万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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