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宁县税务局无纸化办公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
-临汾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宁县税务局无纸化办公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YZB-2023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宁县税务局无纸化办公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9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拟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本单位 无纸化办公 ( 智能无纸化一体机 、 解码器 等)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明确企业类型,附证明资料,如实填写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 2)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4)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 5)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7)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 8)第二条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2、发布媒介:《中国》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宁县税务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新城区路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临汾市滨河西路富力湾A2综合楼十八层182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