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梁原乡中药材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临夏州
交易编号: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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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是否重大项目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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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竞价开始时间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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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政县医疗物资采购项目001 | HZXWSJ 2022-027 | 货物类 | 250000.00(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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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梁原乡中药材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2020 — 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需解锁受灵台县 梁原乡 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台县梁原乡中药材种植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YZX202224
项目名称:灵台县梁原乡中药材种植项目。
预算金额: 21.4 万元。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21.4 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柴胡籽种
6000
斤
2
机耕
500
亩
3
复合肥
10
吨
采购需求:
1. 中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2. 交接时间及地点: 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采购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完成相关机耕服务。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种植、人工、安全保障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3. 中标方在供货完成后,对货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供货及药材种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2 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2019 年 1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中国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 4 )上传不含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1 份。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获取时间
1. 请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登录平凉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 格式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 投标文件(不含投标报价)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企业资格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 竞价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 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
4. 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1.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 ( 格式依照招标文件要求 ) 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 至 需解锁 ( 灵台县世纪花园 C 区 11-2 号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灵台县梁原乡街道
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 C 区 11-2 号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